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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拟禁止在城镇公共场所露天烧烤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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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 发表于 2017-6-3 01:2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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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西安市政府法制办将西安市政府正在审查的《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职责划分
各行政部门 分工有侧重
草案中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其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产业及能源发展规划,调整产业布局、产业结构及能源结构。
工业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调整工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工业大气污染,建立企业档案信息数据库,对企业产生、排放大气污染物数据进行动态管理;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优化城市建设和空间布局,明确城市区域功能定位及管控;
公安、交通、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机动车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公用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扬尘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交通、城管执法、环境保护、工商、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
雾霾天
市和区县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草案规定,鼓励和倡导文明、绿色祭祀。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大气污染预警和应急预案。在大气出现严重污染,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情况时,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发布大气污染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在应急状态下,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责令限产、停产、停工、停课、停驶部分机动车或者其他应急措施。
餐饮业
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
草案关于饮食服务业的相关规定中提到,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未设立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排气筒出口应当距离居民住宅建筑不小于20米。
西安禁止在城镇地区的公共场所露天烧烤;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未密闭或者未使用烟气处理装置加热沥青。
排污单位
擅自改变监测结果 罚1万~10万
草案对排污单位违规排放等行为的处罚也作了详细规定。其中,擅自改动或破坏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软件或硬件设置以改变监测结果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关排污单位不执行市人民政府责令限产、停产、停工的强制性应急措施的,环保部门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在本市新建、改建、扩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设施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向个人销售散煤和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煤炭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华商报记者 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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