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牛瑶) 日前,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共同组织召开了清真食品监管工作会议暨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聘任会。对辖区清真食品监管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加强清真食品管理,推进清真食品安全与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工作人员围绕清真食品的概念、《清真食品准营证》的管理制度、申请条件、从业人员资质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同时还指出了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的主要职责为:积极宣传清真食品有关知识和规定,协助民族工作部门对清真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包头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可对其提醒、劝戒。及时向民族宗教事务局有关部门反映少数民族群众对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民族工作部门安排,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青山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继续推进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方面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明确清真食品检查工作的重点检查对象为清真肉食品店、清真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店,以及清真焙子干货店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检查项目为清真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存在证照超期,是否取得清真食品准营证,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肉品、乳品、食用油等食品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清真食品原料或调味品、添加剂等是否具有清真标志和索证索票手续,所购肉品是否有检验检疫证章及有效动物检疫证明,是否存在经营过期变质清真食品以及更改生产日期、更改保质期或者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超过保质期清真食品的行为等。另一方面,将继续加强与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沟通协调,通过义务监督员这条沟通纽带,共享清真食品监管信息。两部门通力协作,深入推进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清真食品“清而真”,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舌尖上”的食品安全。(来源:《包头日报》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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